報載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布抽驗 學童營養午餐不合格結果,有部分國中小校長宣稱採用生產履歷蔬菜與 CAS 雞肉,仍檢出不合格農藥與動物用藥殘留,經農委會查證,相關營養午餐並非使用產銷履歷食材與 CAS 產品。對此,農委會除將加強宣導各種認、驗證農產品之內涵,鼓勵營養午餐採用產銷履歷食材,也將配合「食安五環」政策,從源頭輔導農民安全用藥並增加抽驗次數,把關校園營養午餐之食材安全。

只有 「 CAS 產品 」 沒有 「 CAS 工廠 」

  報載抽驗苗栗縣公館鄉仁愛國小營養午餐使用雞肉檢出動物用藥殘留,該國小校長宣稱雞肉供應商具有 CAS 資格,經農委會 連繫採樣單位提供前揭產品照片,確認產品包裝上未有 CAS 標章,該校採購產品並非 CAS 產品。 此外,農委會第一時間立即派員會同驗證機構於 6 月 16 日上午前往該校協助 確認其產品驗收流程及相關紀錄 , 以確保學童午餐安全及維護 CAS 公信力。

已強化 CAS 產品藥物殘留監測並加強食材驗收教育宣導

  農委會說明,為強化團膳食材藥物殘留之監測,確保 CAS 公信力,自 100 年起持續協助教育單位辦理團膳食材聯合稽查, 5 年來已執行 150 場次以上之聯合稽查,稽查結果及建議事項均發函相關單位參考,若有不合格產品亦依法函請各縣市政府裁處,並公告於台灣優良農產品發展協會網站。

  另外,為協助各級學校採購單位確認採購食材是否確為 CAS 產品, CAS 驗證機構已於 102 年開始推動「使用 CAS 產品證明文件」制度,協助各申請單位比對採購產品清單是否確為 CAS 產品,後續亦不定期赴申請單位進行 CAS 產品驗收及使用情形查核,以維護共同之權益。

  農委會重申, CAS 制度為產品驗證,並非生產廠(場)驗證, CAS 驗證產品之包裝完整標示清楚,通過驗證之產品品質值得信賴。因此只有 CAS 標章驗證產品,並無所謂 CAS 工廠。

沒有經過驗證,只是公開來源、產製過程、檢驗報告,都不算產銷履歷

  又根據報載,某學校表示校內營養午餐材料有產銷履歷,但經農委會審慎求證,確認該學校並未使用產銷履歷食材,而是誤以為只要供應商能夠提供生產者資訊即可稱之為產銷履歷。農委會嚴正聲明,包含產銷履歷、生產履歷、履歷驗證、履歷認證、 TGAP 、 TAP 等,都是要通過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而且依規定編碼、標示的農產品,才能夠於標示、展示或廣告上使用的用詞,農產品經營業者違規使用將處 6~30 萬元罰緩。

賡續輔導農民安全用藥,並落實食安五環政策提高抽驗頻率

  根據食藥署公布團膳食材及校園午餐食材蔬果農藥殘留與肉品隻動物用藥殘留檢驗不合格資料,農委會除已函請相關地方政府進行查核與依法裁處,賡續加強農民田間用藥管理及遵守安全採收期教育,對於市售抽驗不合格農產品,將配合衛生單位之查訪結果,溯源追蹤管理,以確保農產品安全,農委會也將落實新政府所提之「食安五環」政策,提高抽驗數。

  以蔬果為例,為強化風險管理,本會農糧署已建立蔬果農藥殘留監測機制,每年監測管制 7 千件以上;為使養畜禽業者重視藥物殘留問題、正確使用動物用藥品及遵守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等相關規定,本會防檢局持續成立計畫進行畜牧場用藥安全監測工作,對於違規用藥之養畜禽業者則依法查處及進行輔導改善。針對農漁畜產品高風險的案主,本會所屬單位均會加強教育宣導及監測,提高抽驗頻率與次數。

鼓勵營養午餐食材採用產銷履歷與 CAS 農產品

  另外,農委會也協調教育部,鼓勵學校營養午餐食材多多採用產銷履歷農產品,並且到產銷履歷加工系統登錄身分,要求供應者逐批於產銷履歷資訊系統上出貨及編定追溯碼,確保正確買到有驗證把關的產銷履歷農產品。同時農委會也持續輔導營養午餐 採購團體驗收及抽驗時,務必認明包裝上之 CAS 標章及相關進貨資料,以確認材供應來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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